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4-12-29 00:50:08
看到这个标题的时候,我以为会定强制***。
点进来看,发现定了寻衅滋事。
还特地找了原新闻看看,看完庆幸《刑法》里面有寻衅滋事罪这一条。
实际上,该男子爱抢袜子和闻袜子味道的怪癖行为是有些挺变态的,如果在抢袜子的过程中,还伴有或者发生了有满足变态性心理的行为,肯定是定强制***更为妥当。
但,该男子的变态行为仅限于抢袜子,没有其他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只能考虑寻衅滋事这个兜底罪名。
实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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