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5-01-02 07:20:08
先说结论:如果确实没做,就坚决不要承认,不管对方如何恐吓、如何吓唬,不管是号称要通知单位也好,通知家属也罢,甚至苦肉计也好,没做就不要承认,并且明确说明该笔转账记录的详细情况,做的笔录一定要认真核对,否则坚决不签字,如此基本不会处罚。
一旦承认,基本就罚了,再哭着脸说,我其实没做,是他们逼我的,是他们跟我说承认了就可以走了,已经晚了。
你做了叁五份笔录,前面的都没有承认,只有一份承认了,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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