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5-01-05 03:10:07
这的确已经几乎是现行法律框架内惩罚力度的极限了,但并不应该是全社会思考如何完善法律的终结。
我国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该公约要求缔约国确保不得对未满 18 岁的人所犯罪行判以***或无释放可能的无期徒刑,我国的立法也体现了公约的要求。
刑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
有朋友可能会说:条约岂是如此不便之物,那干脆「退群」好了。
您还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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