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5-01-11 22:30:08
18岁从事安保工作时,巡逻看到人工湖有一个落水儿童,跳下去救了他! 虽然他的父亲并不是“很感谢我”,事后拿着烟去找了领导。
但当时事发地的单位,奖励了我3000块钱!是不会过领导手的那种,而当时的保安公司奖励了300还是600我忘了,让我在一张白纸上面签字(这个奖金很明显,安保公司领导过了好几手) 救人事后的单位是一家电厂,他们连续三天,早中晚广播我的救人事迹,称我为:英雄! 当时我的工资,只有850元! [***: 今年37,18岁那年仿佛就在眼前!] 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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