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5-01-16 19:40:08
只能说,有些传统观念已经需要更新了吧。
看见有很多人骂这个老哥太龟,其实我是挺能体会这个老哥的心情的。
我本人也经历过离异,前妻提的离婚,双方均非过错方,没有什么原则性问题,只是婚内的精神内耗磨尽了我的耐性,无孩,离婚以后房子给了前妻。
前妻的表现就很有意思,刚开始闹离婚时她居然还感觉自己不好开口,于是找她哥和她叔上门跟我谈,除了房子以外还需要我出20万作为女方的青春损失费。
我当时回答能给房子已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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