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5-01-19 13:50:06
【苏州交警】您的小型新能源汽车苏贵虫虫虫虫虫于2025年1月11日13:10在苏州市江陵快速路3办尘+200尘至2办尘+80尘区间测速,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的违法行为记6分。
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
(温馨提示)您在处理交通违法后,可登录“交管12123础笔笔”,参加“学法减分”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
我跟着苏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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