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5-01-22 23:10:06
农民为子喊冤不成,一怒之下炸法院 2006年7月10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永兴法院爆炸案,凶手黄运财爆炸罪成立,判处***,剥夺***权利终身。
该案的被告人黄运财,是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湘阴渡镇夹口村水塘组的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但就是这个普通农民,却制造出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事。
事情的起源发生在2002年,那一年,由于家境贫寒,黄运财15岁的独子黄虎辍学了,跟着父亲黄运财到镇上的马家叁矿场打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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