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5-03-12 02:10:07
2022年,被诬告*** 被带离所谓“案发现场”的时候,我提出带走个人电脑,工作需要。
闯颁以“保护现场”为由拒绝我的请求,并表示“后续会来拿,如果被损毁,那么你可以报警”。
次日打电话要求协助取回,闯颁百般推辞,电话里直接训斥:你不要再打电话。
最后派一个辅警陪同了事,到现场窍门,当事人不开(房间有人)。
楼管捡到了我的电脑;后得知被从房间丢出,十楼。
我报警,自己电脑被损坏,无果。
女方和我纠缠不清,我躲开去避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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