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5-03-13 17:00:08
离婚之后,曾经又谈过一个时间比较长的。
32岁,相貌身材都不错,短婚未育(默认也有生育意愿),普通一本,家庭条件也不错。
不介意我有婚史有儿子。
我对她是像初恋那样认认真真谈。
谈了大半年,可能觉得感情到位了。
她向我坦白,她有个15岁的儿子,一直养在父母那里,希望我能把他当亲生儿子一样栽培。
15岁的儿子,马上就是需要用钱的年纪,估计没钱栽培第二个儿子了,再算一下出生的年龄差,崩溃了。
—— 申明一下,我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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