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5-03-29 11:40:07
如果你是在中国大陆地区申请的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叁十叁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申请续展注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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