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5-04-01 04:40:06
我现在觉得“僭主制”这个词汇的发明是种姓赢学***上明珠、不可逾越的高峰。
因为他把一切能力比较强的人在有限的生命力为人民做一点符合绩效的贡献这种行为直接定义成了 犯罪,直接从根子上否定了绩效赢学。
我现在可以自豪地说: 因为中国所有的君主都是僭主。
在中国人的天命观里,一个不能创造绩效的废物君主是天弃之的,是该死的,是理应被人民起义推翻的。
所以中国没有君主立宪制,立宪君主恰好处在“失去天命的废物”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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