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5-04-22 22:40:07
我对这种事儿就三句话: 1、从社会总体情况来看,女性作为一个整体仍然是弱势群体。
2、有部分女性早已脱离了弱势群体范围,自己已经是强势群体,不是被压迫者而是压迫者了。
(而且这部分女性在增加) 3、有部分女性利用“女性整体是弱势群体”这一特质,为自己一己私利牟利。
这三句话,可以同时成立 你举一个例子,不能反驳其他的观点,不是非此即彼的 但是很显然,现在网上讨论的人不懂这个道理,甚至我看法官们都不懂 或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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