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4-09-02 03:20:09
看到这个判决,认识到: 职场中的事,再大的事情也是小事情,自己的事情,再小的事情也是大事情。
为了工作,把健康甚至生命搭进去,不值。
判决合理么?站在打工人的立场,当然不合理。
站在公司的立场,他竟然不服提起上诉,所以说,立场不同,思考的问题一定不一样。
公司不服的原因到底是为啥呢? 男,三十出头,油漆工,入职四个月,上班104天仅休1天,病因不属于职业病,生命价值200万不到,公司责任2成。
出于人道精神,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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