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4-09-03 13:10:10
某地某单位,一个编外的老哥存在生活作风问题,被女方告至单位,该单位比较重形象要面子,迅速以他严重违反用人规章为由解除了他的劳动合同 老哥咽不下气,相继走了仲裁和诉讼程序,他的老东家派出了法制支队两位资深法制员应诉,老哥惨败,仲裁和一审都认定老哥自身违规所以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一般人可能到此为止了,但老哥提了上诉,案子走到二审,老哥突然得到了高人指点 提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3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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