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4-09-06 18:10:09
本来,按照交通肇事处理,各方都能接受,皆大欢喜。
可能唯一要遭受损失的,是保险公司。
但保险公司不就是用来干这个的么? 但是,通过一个“道路未验收”这种操作,保险公司一下子就给摘了出去。
这下好了,牵扯在里面的各方都有责任了。
为了自己不承担责任,那就只能委屈死机了。
法院作为一个部门,何德何能敢和这些实能部门叫板? 日常工作还得靠这些部门配合呢。
所以只能委屈司机,骂名法院担了。
最后的结果,就是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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