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4-09-07 09:20:09
使用“畏罪自杀”这个词汇,其实只是法律在被彻底无视后硬刷一次尴尬的存在感罢,是对奋起自卫而坦然赴死者的最无足轻重的污蔑。
但一个连死亡都不畏惧的人,何来畏罪? 如果某个人犯案之后不选择报警自首,而是选择自行了断自己的生命,那法律在他眼里还存在吗?法律于他而言有意义吗? 一个人选择了使用暴力手段对自己的遭遇进行私力救济,并没有通过所谓的正常渠道或手段去找寻法律帮助,这种方式是个人的无力无助,还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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