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4-09-15 14:00:09
那我只会彻底丧失生育意愿。
首先第一个最直接的问题,出这样的规定,是默认孩子爸爸都死了,只能由母亲独立抚养吗? 去父留子、孕期离婚和遗腹子的情况毕竟是少数,多数情况下家庭是在父母健全的情况下养育孩子,为什么要把养育责任尽数压在母亲身上? 别说什么这是为了产妇考虑,让产妇充分的休息,真给产妇3年带薪休***,这个家里所有家务,孩子教育问题都会压在那个生完孩子指不定有没有后遗症需要安心休息的产妇身上。
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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