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4-09-17 23:20:10
这娃估计官司打不赢。
因为中途有人拿单据来,让他签字,他给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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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这个签字,他可以说自己完全不知情,被蒙蔽。
法院应该会***信。
有了这个签字,法院就很难***信他不知情了。
神来之笔,就是他居然签了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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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耍小聪明的手段,九成九在诉讼过程中会起副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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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广大网友周知---遇到感觉不合适的消费项目,拒绝接受才是最合理的办法,尤其拒绝签字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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