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4-08-05 16:22:25
1998年洪灾,单位组织捐款。
通常这种捐款是有下限,无上限的。
当时,单位上一名副科长捐了二千,这算捐得多了,毕竞工资才一千块不到。
过了几天,后勤部门通知说对这种捐得多的个人,市里会给一个收据,写明某某人为抗洪捐款多少金额。
而且如果捐款金额超过五千,这个收据是由中央某部门出,收据上盖的章是中央某部门的章。
当时,包括这位副科长在内,我单位有叁个人都去补交了捐款,凑齐了五千,拿到了那张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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