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4-09-29 17:50:09
不能服众。
“综合案件调查情况,该案件系行车纠纷引发,不符合……对于寻衅滋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真的不符合吗? 《刑法》也好,还是相关司法解释也好,从未规定过行车纠纷引发的案件就不构成寻衅滋事行为。
《对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行为人因 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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