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4-10-12 15:40:10
理记的核心论点:江歌妈利用“独自抚养女儿24年的失独母亲”的身份诈捐。
理记的论据:1、江秋莲有过多段婚姻,所以不是独自抚养女儿;2、江秋莲还有个“儿子”,所以不是失独;3、既然“独自抚养女儿的失独母亲”人社不成立,那基于该人设的诈捐就是“诈捐”。
逐条掰扯。
1、江秋莲的“多段”婚姻。
2007年,江秋莲女士伙同村书记王兆杰,跟快死的五保户黄某结婚,等黄某死了继承黄某的房子和宅基地。
给王兆杰超生的儿子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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