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4-10-31 21:40:08
“同意调解一万七,不同意就一百七!”今天下午,我算是遇到了“上海版王法官”——长宁区法院骋法官。
本人因遭到科倍(颁翱叠贰厂罢)子公司“品崭(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一案向上海市长宁区法院提出劳动诉讼,骋法官接手。
在诉讼中,被告代表司某曦伪造《员工手册》等重要证据,还声称“ 我发邮件就等于你同意”,结果被当庭识破造***:1、被告提供的几份证据内容都互相矛盾,餐补标准和实际工资单的结算等规定完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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