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4-11-02 12:50:07
这问题下面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尤其法律行业从业人员,鼓动情绪真是可耻。
这问题的答案很简单: 这个罪名,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就不是为了惩罚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设立的,就好像用西瓜刀喝汤,能入罪就不错了,从历史解释的角度,判决能否被推翻都不好说。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是在2009 年《刑法修正案(七)》中新增的罪名。
当时是为了惩治社会人员组织未成年人从事扒窃、***、抢夺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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