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4-11-04 17:10:09
“同意调解一万七,不同意就一百七!”“ 我发邮件 = 你同意!”今天下午,我算是遇到了“上海版王佳佳”——长宁区法院G法官。
本人因遭到 科倍(COBEST)子公司——品崭(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一案向上海市长宁区法院提出劳动诉讼,G法官接手。
在诉讼中,科倍(品崭)法务司某曦伪造《员工手册》等重要证据,还声称“我发邮件 = 你同意”。
结果被当庭识破造***:1、被告提供的几份证据内容都互相矛盾,比如伪证…。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88号电话:400-123-4657传真:+86-123-4567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