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4-11-05 13:10:08
我来说下我所知道的细节: 女子和男子谈判后,要求男的给女子200万补偿款,男子要求签协议不再举报和来往。
女子说签协议是一种侮辱,没签,收了200万后继续网上谴责,市长热线举报,男子报警,女子被判敲诈勒索,退回200万,被判10年,给她出主意的小哥哥判3年,申诉三次无效,维持原判…… 在女的那里认为,这200万叫青春损失费,结果进去蹲十年,男的笑麻了,白嫖了。
这事让我想起另一个女孩,主播沫沫,也是因为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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