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4-11-10 12:00:09
一、针对民事判决、裁定的再审事由包括哪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再审事由有13种,具体包括: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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