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4-12-05 23:20:08
我是跑58km/h,被误拍成72km/h 我的行车记录显示是58km/h 交警队不承认记录仪数据,我拿出了行驶记录国家标准。
(更正:12月4日 评论区大伙指出,GB/T是推荐性国标,GB才是强制性标准) 且用道路标线标识去印证车速。
(更正:评论区大哥指出,此论据没有考虑到近大远小,并不严谨。
) 参照GB 5768.3-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4.3.3部分,规定“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线段及间隔长分别为6m 和9m” 如图所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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