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4-08-14 14:30:11
很多人的回答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原告的社会地位和年龄:50岁(大龄),体力劳动者(法律援助时判定依据就是手腕部轻微伤会误工几月),生活拮据(本来住院时间是一个月,半月就出院) 设想:若是个50岁的公司中层领导遇到这种事,在有积蓄、有时间的情况下,如果心有不甘,上诉就是了,毕竟往后还要享受生活。
事实:本案的当事人不说朝不保夕,前路也是一片灰暗,若对生活已不抱希望,那么做出何事都不奇怪。
个人感想:老大爷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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